临川区邹某及其亲属6人出现家庭聚集性传染疫情问题。2月1日至10日,临川区邹某及其亲属6人先后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认定,属于家庭聚集性传染疫情。经查,患者邹某,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中药房药师,1月26日出现寒战、干咳及乏力等症状,1月30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1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邹某嫂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退休医师,1月28日出现发热、畏寒等症状,1月30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1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邹某哥哥,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B超科主任,2月1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入院隔离治疗,2月3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邹某哥哥儿媳,1月30日出现反胃、乏力等症状后独自居家隔离,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8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邹某哥哥孙子,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8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邹某哥哥儿子,2月3日出现低烧等症状后就诊,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2月10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经研究,责成临川区委、区政府就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网格化管控不严不实造成家庭聚集性疫情多人感染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责成临川区纪委监委对造成上述家庭聚集性疫情问题存在失职失责的区卫健委、区第一人民医院、温泉镇党委政府、红旗桥卫生院、温泉镇居委会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临川区政府副区长徐兴龙同志在分管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疫情网格化管控不严不实,执行防扩散防聚集措施不到位,开展疫情调查及联防联控不细致,造成家庭聚集性疫情多人感染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2020年1月下旬至2月4日,金溪县陆坊乡葛坊村李坊源村出现了严重的家庭聚集性传染疫情,患者夏某及其丈夫李某,李某父亲、母亲、婶婶、伯母6人均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上述6人,从夏某等人返回金溪之日起至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期间,均有大量外出史,尤其是从疫情重灾区武汉回家的夏某及其丈夫、公公、婆婆多次出现了走亲访友、购物聚餐、接送亲戚、聊天拉家常等聚集行为,防输入源头管控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隐患。同时,金溪县确诊病例在全市占比较大,被列为全省疫情较重的县之一,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经研究,责成金溪县委、县政府就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网格化管控不严不实造成家庭聚集性疫情多人感染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责成金溪县纪委监委对造成此例家庭聚集性疫情问题存在失职失责的县疾控中心、陆坊乡党委政府、陆坊乡葛坊村委会、陆坊乡卫生院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金溪县副县长吴薇同志在分管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网格化管控不实,执行防扩散防聚集措施不到位,造成家庭聚集性疫情多人感染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而造成家庭聚集性传染疫情发生的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委政府在疫情防控中,重视不够、排查不严、管控不力、作风不实、履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检视反思,坚决杜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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