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泰和公安在行动

       连日来,泰和县公安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宣传就是震慑

宣传就是打击

为了让扫黑除恶工作家喻户晓

形成“全域动员、全民参与”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宣传发动


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开到乡乡镇镇

    全部警力到各乡村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大宣传,把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方针、政策带下去,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做到“党的声音下得去,人民的想法上得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扫黑除恶到学校  平安伴你共成长

    民警到学校,向学生、家长全面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时间安排、打击对象等内容。


举报方式随处可见

    通过安装举报信箱,张贴扫黑除恶通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地址和信箱,在小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宣传资料1万余份。

横幅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路面墙体、大型工地和居民小区,精心制作了一大批扫黑除恶横幅,涂刷了一批扫黑除恶墙体宣传标语,让人民群众随处可见扫黑除恶横幅标语。

展板宣传好效果

       设计并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20块,到广场、学校等地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节日宣传

    以“110”宣传日、元旦、春节、宪法日等各类节日为契机,结合工作积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扫黑意识。在泰和县广场、文田农贸市场、泰和县汽车站、学校、工厂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共计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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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目标任务 

一、泰和县重点打击下列二十二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破坏生态环境、妨碍生态文明建设的黑恶势力;

19.组织开展地下宗教、邪教等非法宗教活动的黑恶势力;

20.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2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2.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40000元。

2.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每个奖励人民币2000-10000元。

3.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举报涉恶犯罪线索:

4.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人民法院一审有罪判决后,奖励人民币20000元。

5.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每个奖励人民币2000-6000元。

6.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举报背后“保护伞”犯罪线索:

7.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视情况每个奖励人民币4000-20000元。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情奖励。举报顺序以政法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网络、实名或匿名、信函到公安机关或通过其他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政法机关将予以奖励,并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1、报警电话:110

扫黑除恶举报专线:0796-5339110

刑警大队:0796-8638056

澄江派出所:0796-5332327

工业园派出所:0796-8636909

螺溪派出所:0796-5262015

马市派出所:0796-5412108

苏溪派出所:0796-5452110

禾市派出所:0796-5212086

碧溪派出所:0796-5292102

水上派出所:0796-5308110

冠朝派出所:0796-8637119

沙村派出所:0796-5562110

灌溪派出所:0796-5572110

苑前派出所:0796-5592110

小龙派出所:0796-5568136

万合派出所:0796-8637126

上圯派出所:0796-5532019

2、寄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收)

3、举报邮箱:thga110thxz@126.com(刑警大队)

4、注:如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请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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