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农村饮水工程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再公示的通知》(2020)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监督电话公示如下:

表一:泰和县农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名单

表二:泰和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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