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多措并举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泰和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制定出台《泰和县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绩效目标编制与申报加以规范,要求绩效目标应当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和相应匹配等要求,对绩效目标各要素加以规定、明确。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0年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大到所有项目资金,其中县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及专项资金为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覆盖至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其中共青团泰和县委、县科学技术局、县科协、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7个部门(单位)为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象。

三是强化前置约束,预算和绩效同编制。将预算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时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对于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做到“无绩效不预算”,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的刚性约束作用。

四是强化审核把关,预算和绩效同审核。明确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绩效目标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绩效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业务股室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必要性、匹配性审核。对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象,在业务股室审核的基础上,由财监局进行复审,确保绩效目标真正体现“绩效”。

五是强化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预算和绩效同批复。对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批复后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不再调整,并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避免绩效和预算“两张皮”。(温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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