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关于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以最近认证时间起算,往后递延365天作为一个认证周期,一年内可多次认证,每一次认证后都会重新开始计算,并向后递延365天形成一个新的认证周期。

近期,泰和县社保中心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城乡居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开展了全面筛查。截至目前,仍有780名待遇领取人员超期未进行资格认证,也无法取得联系。为有效预防、杜绝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780名超期未认证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暂停发放城乡居保养老待遇,待其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待遇。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的申请,县社保中心将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在认证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796-8636567、0796-8639877。

超期人员名单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教学小视频

来源:泰和社保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