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
泰和公安坚持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开出
全县首张个人行政“反诈罚单”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涉案的违法人员肖某依法行政处罚。这是泰和县公安局自该法正式施行后,在全县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中,以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1月31日,办案民警发现了肖某的违法活动。现已查明:2022年12月9日,违法行为人肖某出租出借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给上线洗钱,获利一千余元。
掌握案情后,民警将肖某传唤至刑警大队接受调查。经讯问,肖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肖某违法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民警根据2022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肖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泰和公安自该法实施以来开出的全县第一张“反诈罚单”。
目前,违法嫌疑人肖某已被罚款一万余元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余元。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后,请广大群众一定要:
1.深化法律观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法、懂法、守法。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3.加强社会责任感,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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