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吉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王某(化名)在微信上看到一卖口罩的广告,后联系老板购买了19000元口罩。可对方是个骗子,钱被骗了。
民警立刻展开调查:王某是在2月21号在微信上看到这则口罩销售广告的。疫情期间一家老小都需要口罩,王某立刻联系了微信广告中的男子魏某,魏某表示口罩紧俏,需要提前打款预定才能有足量的口罩,于是王某微信提前支付了19000元给魏某。可到了约定口罩收货的日子,魏某迟迟不发货,并以运输方式、司机无法联系上等各种理由推脱交货。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2月26日便一大早就来到吉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相关信息迅速开展调查,经过相关网站信息摸排、线索追踪,后经精准的信息研判,上午10点,民警立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出租的小区——吉安市铜锣湾小区。民警立即前往抓捕,可魏某并不在出租屋内。那他去了哪里?民警立即开展再摸排,终于在中午12点在吉安的某公司内找到了魏某。
民警在审讯室审问魏某
经过深挖线索,民警发现魏某在泰和县也使用过此种手法开展微信诈骗,价值高达8万7千元,涉案金额巨大,民警立刻联系了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并将犯罪嫌疑人魏某移送至更具管辖权的泰和县公安局开展案件的侦办。
疫情当前,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网上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购买,切勿直接向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转账,以免受骗。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来源:吉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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