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下午
在万安县窑头镇务工的湖南郴州籍人员
宋某饮酒后驾驶湘L牌照面包车
来泰和县城玩
下午3点半左右
当车辆行驶到泰和县城
工农兵大道交警大队路段时
宋某见前方有交警在检查
便驾驶车辆走走停停
观察岗队员发现后呼叫前方队员
注意该湘L面包车行为异常
此时宋某突然将车子停在路面上
下车后跨过中间隔离护栏往巷子里逃窜跟交警玩起了“百米赛跑”
经过近百米的逃窜
宋某被迅速出击的
三名执勤交警当场抓获
宋某被抓后,当场承认喝酒开车见交警检查赶紧弃车逃跑。经检测其呼气式酒精含量为32.9mg/100ml。经核查,宋某于2015年4月20日酒驾被浙江省杭州市交警部门处罚过,宋某属于二次酒驾。泰和交警对宋某二次酒驾的行为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泰和公安交警提醒
近年来
每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的
交通事故数不胜数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请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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