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3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新鲜出炉!

泰和县2023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小学毕业生类别

将城区(含澄江片区、文田片区)在籍小学毕业生区分为A、B两大类别。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属A类毕业生。

1.学生本人属城区户口且户籍落户时间在本实施办法发布日之前,包含老澄江镇非农业户籍及南门、西门、东门、北门、月池、官溪村农业户籍。

2.学生或父母具有城区房产且获得房屋产权证时间在本实施办法发布日之前,具体指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本人(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房产是指提供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权证性质为“住宅”,店面、车库、储藏间等其他非住宅类不包含在内。

3.学生属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随迁子女,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均属外省或外县,学生或其父或其母获得我县城区居住证。

上述三条件均不具备的小学毕业生属B类毕业生。

招生片区划分

结合我县城区(含澄江片区、文田片区)范围、道路交通等实际情况,将城区划分为11个片区(见附件)。

1区(泰和中学初中部片区):胜利路南段以东、滨江大道以西、泰和门以南区域、泰和大道以东、工农兵大道东段以南区域。

2区(三中、五中共片区):曾家巷以东、解放路以北、胜利路以西、工农兵大道以南区域。

3区(三中片区):白凤大道以东、工农兵大道以北、泰和大道以西、泰和门以南区域。

4区(四中片区):官溪路南延以东、解放路以北、曾家巷经四路周矩路以西、祥和大道以南区域。

5区(五中片区):上田大道(319国道)以东、滨江大道以北、胜利路南段以西、解放路及西延以南区域。

6区(三中、四中共片区):经四路周矩路以东、工农兵大道以北、白凤大道以西、龙潭大道(西延)以南区域。

7区(浙大求是学校片区):士奇路及上田大道南段以西区域。

8区(四中、浙大求是学校招共片区):士奇路及上田大道南段以东、解放路西延以北、官溪路及南延以西、祥和大道以南区域。

9区(文昌实验学校片区):山塘路以南、白凤大道以西、螺湖西路(三笑大酒店门口)以南、泰和大道以西区域、泰和门西延以北区域。

10区(文田中学片区):泰和大道以西区域(不含祥峰大厦、祥峰木艺、丹桂博园、泰富上城、御品香樟)、螺湖西路(三笑大酒店门口)以北、白凤大道以东、山塘路以北区域。

11区(桂花实验学校片区):泰和门以北,泰和大道以东(含中梁首府、御品香樟、泰富上城、桂花山庄、丹桂博园、祥峰大厦、祥峰木艺)的原文田行政区域。

区域认定及分类排序

A类毕业生要进行区域认定,其中2区、6区、8区的A类毕业生还需按照《泰和县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排序。B类毕业生不进行区域认定及分类排序。

依据父母提供的原始有效证明材料来认定A类毕业生所属区域。学生本人或父母具有城区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所标注的地址认定其所属区域;学生本人或父母无城区房产,但学生本人属城区户口或获得城区居住证,以学生的户籍地址或居住证地址来认定其所属区域。父母有多套已入住房产的,以其中之一作为区域认定依据并不再更改。

招生计划

今年我县城区(含澄江片区、文田片区)小学毕业生共4027人,原则上由泰和三中、泰和四中、泰和五中、浙大求是学校、文昌实验学校、文田中学、桂花实验学校、泰和中学初中部八所城区初中学校招收。根据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和超标准班额“三年攻坚”(2023-2025年)要求,2023年泰和三中招生计划为750人,泰和四中招生计划为750人,泰和五中招生计划为400人,浙大求是学校招生计划为600人,文昌实验学校招生计划为200人,文田中学招生计划为400人,桂花实验学校招生计划为500人,泰和中学初中部招生计划为650人。

志愿填报

单校招生片区(1区、3区、4区、5区、7区、9区、10区、11区)的A类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的B类毕业生不进行志愿填报。共片区(2区、6区、8区)的A类毕业生以及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B类毕业生要进行志愿填报。

1.共片区A类毕业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为本片区内的招生学校。2区:三中、五中;6区:三中、四中;8区:四中、浙大求是学校。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的共片区A类毕业生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到所在片区内学位有空余的初中学校。

2.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滨江小学、澄江中心小学(含城东小学、南门二小)的B类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泰和五中、浙大求是学校、龙江学校、黄冈学校、其他学校(户籍地学校或外县学校)。填写字样为:五中、求是、龙江、黄冈、其他。

3.浙大求是学校(含杏岭、黄冈、东门小学)、文昌实验学校、桂花实验学校的B类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本校初中部、龙江学校、黄冈学校、其他学校(户籍地学校或外县学校)。

4.文田中心小学(含仁达小学)、高新区小学的B类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泰和五中、浙大求是学校、文昌实验学校、文田中学、桂花实验学校、龙江学校、黄冈学校、其他学校(户籍地学校或外县学校)。填写字样为:五中、求是、龙江、黄冈、其他。

录取原则及要求

A类城区小学毕业生:划片招生并结合志愿免试就近入学

1.属单校招生片区(1区、3区、4区、5区、7区、9区、10区、11区)的A类小学毕业生,由其所处片区的招生学校全部招收。

2.属两校招生片区(2区、6区、8区)的A类小学毕业生,由其所处片区的两所招生学校根据毕业生志愿、分类排序号、学校剩余学位数并结合摇号、调剂录取。如果某一具体招生学校录取到同一序号生源需要分流时,按照该校的剩余学位数和同一序号内的生源数量,摇号确定,录满该校学位数为止。剩下的A类毕业生待另一所学校录取结束后,视其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前述办法进行录取,录满其学位数为止。仍未被录取的该共片区A类毕业生将被调剂到其他城区初中学校。

B类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并结合志愿免试入学

1.浙大求是学校(含杏岭小学、黄冈小学、东门小学)、文昌实验学校、桂花实验学校的B类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录取到本校初中部。

2.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B类毕业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毕业生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并结合摇号录取。如果填报某一具体招生学校的人数超过其剩余学位数,由摇号确定,录满该校学位数为止,其他未录取的B类毕业生将被调剂到其他城区初中学校。

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但具有我县城区户籍或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筹调剂录取。

1.城区小学毕业生录取结束后,对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但具有我县城区户籍或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在户籍或房产所在片区的初中学校就读。若户籍或房产所在片区的初中学校学位不足,相对就近安排到周边初中学校就读。

2.根据化解大校额“三年攻坚”要求,原则上泰和中学初中部不招收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但具有我县城区1区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筹调剂录取到泰和三中、泰和五中。

民办初中学校招录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含南方龙江实验学校、黄冈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下,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并公布的招生简章,采取登记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录取要求

1.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含浙大求是学校、文昌实验学校、桂花实验学校、文田中学、泰和中学初中部)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如出现擅自招生或推诿拒收的情况,县教体局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初中学籍、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民办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坚决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对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初中学籍、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经民办初中学校预录取的泰和县城区小学毕业生,县教育考试中心不再按“对口直升、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其他公办城区初中学校。

4.经民办初中学校预录取的泰和县城区小学毕业生,若其放弃录取资格,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

5.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不愿到录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可以申请调剂录取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乡镇初中学校。

录取批次与顺序

第一录取批次

8月15日前,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含南方龙江实验学校、黄冈学校)完成初中新生预录取工作,同时将预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名单(盖章纸制稿和电子稿)提供给县教育考试中心,表样见附件9。

第二录取批次及录取顺序

8月20日前,按照划片招生、对口直升并结合志愿的免试入学原则,完成泰和三中、泰和四中、泰和五中、浙大求是学校、文昌实验学校、文田中学、桂花实验学校、泰和中学初中部录取城区小学毕业生工作。

1.录取1区、3区、4区、5区、7区、9区、10区、11区A类小学毕业生。

2.录取2区A类小学毕业生

依据泰和三中和泰和五中的剩余学位数,将2区已填报三中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将2区已填报五中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按照“两校招生片区(共片区)”录取A类毕业生的原则进行录取,录满各校学位数为止,未被录取的进入第五调剂录取。

3.录取6区A类小学毕业生

依据泰和三中和泰和四中的剩余学位数,将6区已填报三中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将6区已填报四中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按照“两校招生片区(共片区)”录取A类毕业生的原则进行录取,录满各校学位数为止,未被录取的进入第五调剂录取。

4.录取8区A类小学毕业生

依据泰和四中和浙大求是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将8区已填报四中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将8区已填报求是志愿的A类毕业生分类排序,按照“两校招生片区(共片区)”录取A类毕业生的原则进行录取,录满各校学位数为止,未被录取的进入第五调剂录取。

5.调剂录取2区、6区、8区A类小学毕业生

未被前四个批次录取的2区、6区、8区A类毕业生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到三中、四中、五中、浙大求是学校中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6.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B类小学毕业生

⑴浙大求是学校录取本校B类小学毕业生。

⑵文昌实验学校录取本校B类小学毕业生。

⑶桂花实验学校录取本校B类小学毕业生。

7.录取非九年一贯制学校B类小学毕业生

泰和五中、浙大求是学校、文昌实验学校、文田中学、桂花实验学校根据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B类小学毕业生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并结合摇号录取,录满各校学位数为止。未录取的B类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到仍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

第三录取批次及录取顺序

8月24日前,完成城区初中学校统筹录取。

1.对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进行统筹调剂录取。

2.对已被公办城区初中学校录取但自身情况特殊( 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求援人员子女等)的城区小学毕业生进行统筹调剂录取。

3.对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但具有我县城区户籍(户籍落户时间在本实施办法发布日之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进行统筹录取。

4.对毕业于县外小学(或乡镇小学)但具有我县城区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进行统筹录取。要求取得城区房产权证的时间在本实施办法发布日之前且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

5.对毕业于县外小学且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录取。要求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均属外省或外县,其父或其母获得我县城区居住证。

附件:

1.泰和县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区域划分图(暂行)

2.泰和县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

3.2023年城区小学在籍毕业生类别及所属区域认定表

4.2023年城区A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信息汇总表

5.2023年城区小学在籍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6.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复议申请

7.报名序号编排办法

8.县外学校或本县乡镇学校转城区初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9.2023年预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名单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编辑:赵凌桃  杨恒宇

编审:张静

监制:贺国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