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和县司法局螺溪司法所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司法助理员,主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方面事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助理员两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吃苦耐劳,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3.事业心强,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2.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户籍所在泰和县者优先。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4.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系统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高中学历以上。
(三)不得报名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其他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1日。
2.报名方式:在文末下载填写好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42766@qq.com。2023年7月21日前携带纸质版以下材料交至螺溪司法所(螺溪镇人民政府进门右手边第一栋楼)。
(1)报名信息表两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
(4)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3.由螺溪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招聘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7月24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题型,共3道题,每人约12分钟。
3.面试地点:螺溪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4.入围名单:由螺溪司法所电话通知。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产生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由泰和县司法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200元/月,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和人身意外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凡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体检后依次替补。
(五)培训
人员公示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上岗。
四、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肖俊良 13979600118
胡青莲 1917963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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