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公司:
根据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意见,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决定询价采购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按照泰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和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泰高标准农田组字〔2020〕1号)文件要求,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面积5.667万亩。因项目实施需要采购施工、监理及预制构件招标代理,其中预制构件单独招标。
二、其他事项
1、代理机构资质要求: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同时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报名时间:参加询价的企业(公司)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7日开始,截止至2020年5月14日17时30分。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320室,联系人:傅传浩,联系电话:13766204999。
3、参加询价时间、地点:2020年5月15日9时整在泰和县行政中心十楼泰和县农业农村局1036室公开询价。
4、代理机构应携带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需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参加询价企业(公司)公章。在报价前进行资格审查。
5、询价方式:采取现场报价方式。
6、本次询价设最高限价为3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在最高限价内,设定0.95、0.955、0.96、0.965、0.97、0.975、0.98共7个系数,由县高标办工作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系数,计算出B值,计算公式为:B值=360000元x随机抽取的系数。以报价最接近B值为预中标单位,如出现相同接近值,再采取随机抓阄确定预中标单位。
7、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始履行代理服务全部业务。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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