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借签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指导各乡镇场有重点、按序时进度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情况,我县出台《泰和县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围绕加快补上全面小康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和美丽宜居试点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围绕让农村“美”起来,按照“四精”理念和“连片推进、更高质量、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社会参与”的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工作思路,分类推进特色村点、标准村点和整治村点建设,重点推进赣江沿线美丽示范带建设工程。2020年,重点打造澄江上田至马市蜀口最美赣江岸线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在苏溪镇、马市镇、澄江镇、螺溪镇、冠朝镇、沙村镇、桥头镇、苑前镇等8个乡镇打造9个特色村点,力争每个乡镇建设1个以上特色村点、3个以上美丽宜居村庄、100个以上美丽宜居庭院,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
分五个阶段完成全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其中村点的选择,均由各乡镇场按照25户以上的标准进行申报,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确定,要求477个新农村村点在10月底前完成各项新农村建设任务,以迎接省、市新农村年度考核验收和评先评优检查。
第四部分“工作重点”
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统筹抓好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民建房管控;二是持续抓好村庄整治建设;三是实施美丽乡村特色提升工程;四是深入推进“五定包干”管护机制。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注重施工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和强化督查考核五个方面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1、资金补助标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市要求,全县477个新农村建设点按30万/个标准予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二是集成项目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集成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到新农村建设中。三是其他资金,充分撬动单位帮扶、个人捐赠、企业赞助等其他资金投入。
2、资金使用途径。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3、资金拨付管理。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各乡镇场要在农经站设立新农村建设专账(不能与其他资金混在一起),便于及时将县财政拨付的资金转拨到各村点。各村点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根据新农村项目建设步骤、进度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序时拨付。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