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人,发现线索,立即举报!

 放眼望去 

 满目繁华 

 而在你不知道的地方 

 那些见不得光的毒品 

 在一些人的操控下 

 妄想流进城市的某个角落 

 甚至,你的身边…… 

 6月11日 

 泰和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名贩毒人员 

 打响了“2020赣鄱百日缉毒”行动第一枪 

6月5日

“2020赣鄱百日缉毒”行动启动以来

泰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迅速出击

在抓获一名吸毒人员后

追溯上线发现

有一装修工人,外号“钢牙”

隐藏于吉安市区各建筑工地间

向吸毒人员“发货”

收集到该信息后

禁毒民警迅速对“钢牙”展开调查

抱着长线经营、没有遗落、一击必中的工作理念

民警细致、耐心地分析各类数据

渐渐摸清“钢牙”贩毒情况的根系、叶脉 

同时

禁毒民警多次往返吉安市区

对“钢牙”藏匿地址进行踩点

并收集其犯罪证据

6月11日

在民警的重重包围下

“钢牙”顺利落网

在审讯过程中

“钢牙”拒不认罪、大声喊冤

并多次撕拉其满是泥浆、尘垢的衣物

声称自己只是一名装修工人

面对“钢牙”的“精湛表演”

民警不为所动

直接把一页页扎实的证据材料摆在“钢牙”面前

铁证如山

“钢牙”只得认罪伏法

目前

“钢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 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毒之为害,祸国殃民

除毒不尽,剑不归鞘

如各位群众

发现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泰和公安将会严打毒品犯罪

绝不姑息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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