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县2020年高考考生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的通告

广大市民: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7月7日-9日举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健康、有序、安定的考试环境,特作如下通告:

一、今年我县普通高考设泰和中学、泰和二中两个考点。

二、凡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三、除高考专用车外,其他车辆不准进入考点。

四、7月6日起至7月9日县城所有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考点、考生住宿点附近的住家户,不准唱歌跳舞,大声喧哗;考点、考生住宿点附近的建筑、装饰、装璜等在建工地必须停工,待高考结束后复工。

五、不准扰乱考点秩序,严禁在考点、考生住宿点附近聚众闹事,大声喧哗。对恐吓、扰乱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罚。

六、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高考期间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泰和中学北大门至泰和大道交叉口路段、解放路党校大门口至泰和大道交叉口路段、泰和二中大门南围墙路口至白凤大道路口路段、螺湖西路至文田西路路段7月7日—9日上午8:30至12:00,7月7日—8日下午2:30至5:00,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八、在高考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不要开车到考点周围,避免交通拥挤。

九、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洪工作。

特此通告                  

                               泰和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高考期间应考防疫要求考生(家长)须知

(一)考试前

1、因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要求,从6月23日开始,将实施考前14天全员身体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监测,请考生和家长配合。无论考前、考中、考后,考生和家长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报告考点学校或招考办,不得隐瞒。

2、考生在赴考点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出租车或网约车时要全程戴口罩。

(二)考生入场

3、考生进入考点增加体温检测程序,请考生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分批次入场,不要拥挤,注意保持间隔。

4、送考家长请不要在考点外聚集,可在考点指定候考区等候。

5、考生初次检测结果为发热(体温≥37.3°)时,不要惊慌,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转移至复检区,休息片刻后再次检测。

6、考点储备有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如有需要可向工作人员提出。

7、进入考场前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是否佩戴口罩由考生自己决定。

8、因人证核验需要,考生进入考场时,需短暂摘口罩验证是否本人参考,请予以理解配合。

(三)考试期间

9、考场可能会有轻微消毒液、酒精等气味残留,请予以理解克服。

10、考试期间考生如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将有医疗专家诊断,耽误考试时间会安排补齐,请不要隐瞒。

11、每个考点都设有相对独立的防疫隔离考场,出于对其他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考虑,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但经专家组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单独隔离考试,请予以理解配合。

12、如同考场考生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请不要惊慌,请听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指引。

(四)考试后

13、考试结束后请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间距,错峰离场。

14、考生考试结束后不要立即丢弃准考证,牢记每场考试考场号和座位号,以便考点出现疫情或疑似病例后迅速自我排查。

(五)其它

15、为考生健康和考试安全考虑,在北京等高、中风险地区工作的考生家长近期请不要返乡陪考,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地考生和家长近期也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16、考生和家长请不要轻信和传播非官方权威发布的任何有关考试的负面信息,调整心态,沉着应考,发挥出应有水平。

17、考生如患有除新冠肺炎外其它传染疾病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要参考,需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明确可以参加考试的防疫评估报告。

18、考生本人或家庭成员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或明显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患有恶性传染疾病,刻意隐瞒参考的,无论考中、考后,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9、考生在入场和考试期间不配合考点体温检测、临时隔离等防疫措施的,或散播虚假疫情和不当言论造成其他考生恐慌的,视为危害考试安全,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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