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7月9日全县暴雨洪涝灾害受灾情况,根据有关政策及乡镇灾情,下达各乡镇、垦殖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48万元。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要求: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7月9日的暴雨洪涝灾害中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支出,主要包括灾后应急援助、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倒塌损坏房屋重建补助等救助项目。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及时通过“一卡通”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灾情情况分类救助并做好张榜公示,确保专款专用。(罗昌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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