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和县苑前镇杨溪村段
一辆黑色小车撞到二轮摩托车后逃离现场
2020年8月28日19时许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苑前中队
接到指挥中心转警
接警后,苑前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之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在路边,伤情严重,肇事黑色小车不见踪影。120救护车赶到现场之后,民警帮助医生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随后民警勘察现场,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民警选择在附近逐一摸排寻找逃逸车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摸排毫无进展。正当民警一筹莫展时,接到一陌生群众的举报电话称:肇事的黑色小车驾驶员是泰和县苑前镇戴坊村人,说完直接挂断电话,办案民警再打过去时,对方己关机。
第二天一早,办案民警准备驱车前往戴坊村调查时,肇事司机来到苑前交警中队投案自首,承认了其撞人逃逸的整个过程:戴某当晚在家喝了几杯啤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2的小车由泰和县苑前镇戴坊村开往泰和县苑前圩镇方向,途径泰和县苑前镇杨溪村时,对面方向行驶过来一辆二轮摩托车,当时双方却没有开灯,等戴某发现这辆摩托车时,已来不及刹车,“哐当”的一声,戴某车辆与对方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戴某一时懵了,想到自己喝了点酒,感到后怕,立马驾车逃离了现场。
逃离现场后,戴某将车藏在苑前圩镇一偏僻处,步行回家,一夜忐忑不安,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还是决定自首。伤者康某山经医院确诊为左腿大小腿粉碎性骨折。第二天虽经抽血检测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零,但他造成事故后逃离现场,法律规定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泰和公安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维护好现场
等待交警部门前往处理
不要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另外切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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