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溪镇向乱占耕地、违章建筑坚决说不!

近日,为坚决严厉打击违建行为,螺溪镇组织力量拆除辖区内三宗违章建筑物,有力遏制违建势头蔓延。

据了解,这三宗违章建筑房屋或房屋基础都属私自搭建围墙,螺溪镇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当场制止并下发责令自行拆除违建通知书,而当事人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施工,无视政规政令。

螺溪镇对违建行为实行零容忍,多部门联动,依法行政,依规执法,当场进行拆除,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建设秩序,对当地违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镇领导在现场指导违建拆除行动

拆除现场

01

拆除前

拆除后

普田村李下组李某违规搭建围墙25米,已拆除

02

拆除前

拆除后

转江村曾瓦组曾某违规搭建围墙15米,已拆除

03

拆除前

拆除后

保全村舍背村戴某违规搭建围墙30米,已拆除

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规范螺溪的土地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强我镇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对违规建房、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整治。为此,我们热切期望您的理解、参与、配合和支持。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经发现,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二、对暴力抗法或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2020年7月3日之后,仍非法占用耕地顶风抢建、突击建设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乱占耕地当事人是公职人员的,要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拒不执行的将移交组织、纪委监委部门追责问责。

各位朋友,建设美丽、幸福、和谐螺溪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是为子孙后代谋福,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创造螺溪更美好的明天。

从即日起将对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螺溪镇人民政府0796—5262111)

螺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编辑:刘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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