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争到2023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2026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对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8年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1.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整治建成区“脏乱差”,集中摸排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园水体等薄弱环节专项整治,保持好“清净整洁”的城市面貌。开展占道经营、超店经营整治,对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依法取缔各类马路市场和临时市场。在各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增加分类垃圾桶数量。在人行道上对非机动车进行划线管理,防止车辆乱停乱放。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问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大力做好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控制工作。

2.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建设。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城市路面、路灯、窨井盖、护栏、杆线、交通指示标志及宣传栏、报箱、公用电话、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特别要重点修缮维护城市盲道、公共场所的座椅和无障碍设施、公共厕所、分类垃圾桶等,确保无占用无损坏。实施建成区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工程,主次干道、商业街、街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6%、绿地率>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1年底,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

3.开展“六小行业”集中整治。加大对城区所有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足浴桑拿洗浴等“六小行业”的整治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4次以上。要求店内刊播公益广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及“五病”调离制度上墙,经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二、开展社会公共秩序整治行动

1.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运用,提高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巩固平安创建成果。坚持有黄必扫、有毒必反、有赌必禁,吸毒贩毒制毒、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开展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传销活动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感。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

2.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严管严查,着力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不按道行驶等突出问题,达到机非分离、道路畅通、出行文明的目的。对主次干道统筹规划设置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对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依法处罚,保持工作常态化。继续开展“我不闯红灯”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劝导活动。

3.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升交通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对红绿灯、斑马线等重点路段要合理设置、规划设置“礼让行人”标识,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完善城区交通路口监控设施,重要出入口各类警示提示和停车线、斑马线等标志设施。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商场超市、医院、集贸市场等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做到停放有序、规范整齐。

4.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乱拉乱载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运营服务和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司乘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纠正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开计价器、随意涨价收费、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吸烟、吃零食、不系安全带、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线等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5.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大力规范车站、医院、公交站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和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坚决杜绝市民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有序。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依法治理强讨恶要、纠缠行人的流浪乞讨行为和在商业街、广场拦截路人派发商业小广告行为。


三、开展文明社区(小区)创建行动

1.加强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免费向市民开放,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立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招募注册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内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并定期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民学校、家长学校,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及开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公益广告不少于8块,其中核心价值观不少于3块。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居民公约,设置便民服务信息栏、“遵德守礼”提示牌。设有宣传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身边好人榜”“诚信红黑榜”等内容。

2.加强居民小区设施建设。刊播公益广告不少于8块,其中核心价值观不少于2块。在小区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公益广告和设置便民服务信息栏、“遵德守礼”提示牌。设有宣传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身边好人榜”“诚信红黑榜”等内容。小区绿化美化,卫生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密闭清运,垃圾箱(桶)分类摆放且盖上盖子,外表完好、整洁。楼道干净整洁、无堵塞、无小广告,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路灯、楼道照明灯完好,无杂物乱堆放。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每个楼道至少要有1个灭火器,并在有效期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排油烟、违规种菜、不文明养宠等现象。施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车辆要停在划线区域,并停放有序。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房管局牵头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十大片区牵头单位牵头负责,其中属原始产权楼院的,督促产权楼院单位抓好创建各项工作。

3.开展社区(小区)文明创建活动。夯实“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基础,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创建活动,精心打造一批样板小区。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法律宣传、文艺演出、移风易俗、优抚助残、关爱老年人等活动,促进社区(小区)人际关系和谐。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创文明城、“三禁”、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等宣传劝导工作。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平安、和谐、美丽、幸福家园,提高业主满意度。


四、开展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行动

1.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党委(党组)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做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工作。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全过程,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活动,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街景文化,创作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仪式等传播主想·流价值。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创建,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推进文明旅游,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引导全民参与创建,群众参与率>90%,群众满意度>80%。

3.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例≥13%,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人均年志愿服务时长达50小时以上。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关爱老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扶幼助残、扶贫助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年内至少开展1次表彰志愿服务典型活动,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4.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在窗口单位、文明单位等持续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不剩饭不剩菜,培育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在全县广泛开展“孝行泰和·德润万家”“争做文明有礼的泰和人” “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涵养。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挖掘培育工作,广泛学习、宣传、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


五、开展城乡文明共建行动

1.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文明委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和保障。加强县、乡镇场、社区(村)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和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扰民行为。加强动态管理,制定创建负面清单,形成文明创建评选表彰的淘汰退出机制。

2.扎实推进“五大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围绕规范服务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抓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争取更多的学校创建全国、省、市文明校园,形成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热潮。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3.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全面实现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大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一约四会”制度上墙与常态化运行,确保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教育引导群众摒弃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创新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最美家庭”“好乡贤”“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等评比表彰活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民群众素质提高。

4.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依据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和旧村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打造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的人居环境。实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文化名镇、文化名村。实行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六、开展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1.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科学高效的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吸收民智、及时化解民忧。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正确对待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确保群众对机关行政效能满意。

3.进一步提升窗口行业服务。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税务、供电、商业零售、公交、出租车、银行网点、营业厅、出入境大厅、物业服务、车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服务标准。制定张贴行业规范,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督促各窗口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明服务和典型评选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打造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创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等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七、开展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将宪法法律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培训的必修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行政村、社区普遍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治安、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法律明白人”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设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广泛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机制,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推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星级文明信用户、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


八、开展社会诚信建设行动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法院、市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银行等重点领域推动信用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开展诚信实践活动。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诚信经营者”等评选活动,并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同时曝光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乱出摊、占道经营、乱贴乱发广告、流动商贩沿街叫卖等问题。做到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整齐,亮证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诚信经营宣传内容。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区域,实行隔离屠宰,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设有计量复秤台,设有志愿服务站点,着力形成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九、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家庭基础作用、社会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县城各社区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面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在教育体育、科技、民政、文化、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2.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唱响中国梦”“优秀童谣传唱”“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中华经典诵读”“感恩父母”等主题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实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制度,鼓励学校自行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种校外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3.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学校入口处100米醒目位置要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每个教室要张贴图文并茂的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学生守则。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好学校领导班子和队伍,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扎实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

4.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厅、流动摊点、彩票投注点等场所。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关爱帮扶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乡镇全覆盖。加强网吧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

十、开展公益宣传行动

1.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在电视、报纸、网站、“泰和风”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文明现象随手拍”等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每月在《泰和通讯》刊登“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学雷锋志愿服务”“家风建设”“生态文明”等公益广告不少于1个整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不少于2期。县广播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数量不少于6条(次),在黄金时段不少于2条(次)。县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开辟创文明城专题,并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同时,在“泰和风”刊发“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彩铃等形式,发布创建信息,提高市民知晓率。

2.规范户外载体宣传。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围挡按要求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占围挡面积的50%以上(乡镇场参照执行)。城区内所有商场、商业大街、宾馆、酒店、旅行社、农贸市场(菜市场)及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要播放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并保证全天候滚动播放。城区所有街道、主次干道两侧、商业大街按要求制作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每100米设置3-5块,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少于1块,且交通隔离栏必须有公益广告设置。城区所有社区、小区、城中村都要按要求制作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不少于8块,其中核心价值观不少于3块。在公园广场、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要按要求制作摆放“遵德守礼”提示牌,设置“身边好人榜”和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栏。城区所有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刊登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50%,并确保长期保留。乡镇场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每100米要有3—5块公益广告,其中核心价值观不少于1块。

3.做好上门入户宣传。结合省、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问卷调查,组织十大片区责任单位和社区干部深入群众家中做好工作,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致市民的一封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等,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各乡镇场,特别是澄江镇、社区(村小组)要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走访群众、举办公益活动等形式,做好创文明城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环境卫生整治、禁燃烟花爆竹等有关创文明城知识的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4.开展公益活动宣传。县剧团、县文化馆、县影业总公司、金秋艺术团等要深入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移风易俗等大型公益演出活动,每年开展创文明城专题演出10场以上。县委宣传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邀请省、市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牵头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创建能力和水平。县委宣传部要联合团县委、妇联、各志愿服务组织等,围绕“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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