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女子给“男友”转账40多万元后,“男友”突然失联·····

每次他一叫我“宝贝”

我就不受控制

稀里糊涂地就转账了

短短1个月

小欣就因“心爱”的男友损失了41万元

而男友也突然失联

不见踪迹

一声声“宝贝”下的陷阱

2020年11月份,小欣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自称徐某,是网络工程师,还发来了帅气的自拍照。经过数日的聊天,二人越来越亲密,随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相恋后,徐某称自己发现某赌博平台有系统漏洞,可以快速获利。小欣本不愿冒险,但禁不住徐某的“糖衣炮弹”,在7天内陆续向该平台投入了41万元。

由于平台久久无法提现,小欣觉得不对劲,便赶忙联系徐某,可徐某以多种理由为该平台推脱,再次忽悠小欣投钱未果后,徐某彻底失联,小欣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赶忙报警求助。

泰和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火速开展侦查,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颜某、曾某、吴某等7人,并分别在福建、河南、四川等地将该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张某、颜某明知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钱是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本人银行卡为李某转账、汇款,从中获取利益。犯罪嫌疑人曾某、吴某明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本人微信、支付宝给李某用于诈骗犯罪,并从中获取利益。

在本案中,7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张某、颜某、曾某、吴某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批捕。

何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 方 提 示

出租、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都属于违法犯罪,如您身边发现了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相关线索,请拨打110或直接留言向警方提供线索,我们将逐一核实、依法严惩,尽最大努力守护泰和人民的“钱袋子”。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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