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食品安全办关于近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6号)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就近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抓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市场监管、教体、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涉考点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立整立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风险防范抓早抓细抓小,护航考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抓好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市场监管、海关、文化旅游、商务、教体、人社等部门,要紧盯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抽查、抽检频次,保障食品市场和校园、景区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三、抓好野生有毒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工作。近期我省晴雨交替,野生蘑菇进入疯长期,要采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标语提示、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防控力度,劝阻群众不采摘、不食用、不买卖野生蘑菇。

四、抓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来源不明食品、污染食品、浸泡食品及原料、未经检疫检验的病死淹死禽畜及其他不合格食品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作为捐赠物资流向受灾地区,杜绝污染、浸泡、变质食品重新包装后再销售。

五、抓好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和省食品安全办《江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办法》(赣食安办字〔2016〕6号)的要求,严防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从严管理社会餐饮企业宴席食品安全。

六、抓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承办单位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各项措施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管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未雨绸缪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应对准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或主管、协管职责,做好本系统的工作部署和监督指导工作。

吉安市食品安全办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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