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人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来啦!

近日,泰和县农业农村局、泰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泰和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小编为大家梳理了重点内容。

实施重点

按照政策规定,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列入补贴范围。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从严整治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NO.1

补贴机具种类

按照《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所确定的15大类39个小类134个品目的机具,作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将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按新的补贴机具种类执行。

对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的农机创新产品也纳入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具体补贴机具种类(重点为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大棚骨架、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和补贴办法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另行下发的文件执行。继续按照《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29号)有关规定,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规范应用试点,试点产品须符合《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配置参数要求,逐步提高试点机具的资质门槛,提升植保无人飞机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农财两部发布新的具体操作办法后,按新的要求执行。

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县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决定,不能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NO.2

补贴机具资质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补贴对象和标准

NO.1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本文统称为“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NO.2

补贴标准

总体实行定额补贴。按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财政累加补贴项目按省农业农村厅同期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NO.3

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发布

执行由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有关补贴标准和原则,分批制定并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工作业务部门要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补贴额一览表中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具体产品的补贴额不再对外公布。

NO.4

补贴额异常的处理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及时组织调查掌握情况,对有违规情节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后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动态跟踪补贴产品价格变化,主动发现分档销售价格整体降低、补贴比例整体提高等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异常情形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实后对补贴额进行调整。

资金分配和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开展综合补贴试点等方面。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采用因素法测算、不突破县级需求上限分配补贴资金。

继续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省另行通知要求执行。由省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增加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谷物烘干机、履带式旋耕机等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贷款贴息试点机具范围。我县在省级层面遴选出的一批银行中有针对性的选择1-2家银行参与农机购置贷款贴息试点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

操作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者购买机具时,经营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等。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等信息。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NO.1

发布实施规定

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根据《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泰和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全面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等。

NO.2

组织机具投档

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

NO.3

受理补贴申请

购机者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江西农机补贴app”自主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等方式为购机者办理补贴。当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购机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购机发票;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NO.4

审验公示信息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及时进行形式审核,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签字确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受理完成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机具核验等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成套设施设备,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NO.5

兑付补贴资金

县财政部门审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含资金结算明细表和汇总表),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方式兑付。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直接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拨付农户账户。对安装类、设施类、安全风险较高类及补贴机具数量超过原则上限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购机者应将所得的补贴款返还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经销企业方可退货,并及时书面告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保存。

注意

《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1年第一批)》,请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查看下载,或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部门公开信息-县农业农村局-法规文件-其他有关文件查找,也可以直接打开以下链接http://www.jxth.gov.cn/xxgk-show-10206838.html查看。

来源:泰和现代农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