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为加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我县自即日起开展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在我县居住或学习的年龄在12~14岁(含流动人口)、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适龄人群均需接种。12岁以下人群将根据上级部署逐步安排接种,请关注后续消息。
二、接种安排
1.符合接种条件的12~14岁人群可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组)登记预约,就近到县内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原则上需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具体接种时间和安排可咨询各接种单位。
2.我县将同步开展15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人员要按照预约时间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确保达到免疫效果。
三、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过程,12~17岁人群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接种对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或监护人在接种前要仔细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外出12~17岁学生应尽快返乡接种,如确实无法返乡的人员应及时在当地接种,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3.接种现场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扫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当前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和出行安全。
4.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近期有国外境外或国内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向工作单位、社区(村组)报告,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解除管控措施前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附:泰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名单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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