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公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依然很大。近期,国内有关地方接连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繁重。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我县自即日起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行免费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承担,居民个人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二、接种对象

已完成全程接种(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无禁忌症者均可进行加强免疫。

三、接种安排

1、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接种对象为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程接种人群。 

2、2021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接种对象为 5 月 31 日前完成全程接种人群。 

3、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接种对象为 6 月 30 日前完成全程接种人群。

4、2021 年 7 月 1 日以后完成全程接种人群加强免疫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

四、疫苗选择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以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继续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五、注意事项

1、接种前请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仔细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时请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参与接种。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

2、在省外完成全程接种返回泰和的接种人员,必须携带外省接种凭证(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疫苗种类、批号、有效期、接种单位等信息),不能提供接种凭证的一律不予接种。

3、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向接种单位集体预约,确定具体接种时间。如个人自行前往,可就近选择县内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附:泰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名单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附:

泰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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