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财政局实现“三个全覆盖”全力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

实现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按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的标准,通过采取“基数+生均”的分配办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6000元;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6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1000元;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为不低于3000元。我县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全覆盖。我县逐年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或15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特校14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高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60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发放标准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免学费补助发放标准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电子商务、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修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

实现艰苦边远地区等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助全覆盖。为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从教,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我县按边远地区每人每月300元、最边远地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同时所有乡镇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泰和县财政局   匡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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