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1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牵头,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2021年12月9日前完成。

四、体检地点:各县(区)指定的公立医院。

五、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021年吉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吉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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