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2021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泰和县2021年度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人员

体检对象名单由市民政局提供。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民政局、澄江镇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体检时间

2021年12月8日,在7:30统一到泰和县中医院新院集中,医院地址:泰和县澄江大道(国兴新天地东南侧约100米)。集中时间截止至8:00,请体检考生准时集合,未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4、体检机构

泰和县中医院新院。

5、体检程序

由泰和县中医院新院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体检项目

心电图、血常规、尿检、胸片、腹部彩超、肝功能、肾功能、传染病检测。

7、体检费用  

480元/人,由考生自行承担。

8、有关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需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和体检工作有关要求,除身份确认及体检项目要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听从指挥和引导员安排。体检当天严禁考生亲友跟随、干扰体检工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医护人员私下接触、纠缠;考生体检后严禁返回体检医院索要体检结果,违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民政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有权决定复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泰和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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