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水槎畲族村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1月22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刘奇出席会议并讲话。泰和县水槎乡水槎畲族村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省30个集体获得了该荣誉称号。

近年,泰和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我县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向省委统战部、省民局及相关单位争取民族发展资金,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对口支援民族村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作者:彭满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