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泰和县2023年度城市社区工作者入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人员
体检对象名单由市民政局提供,详情见附件。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民政局、澄江镇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和地址
2023年9月4日(星期一),早上8点准时到泰和县中医院新院区集合,医院地址:泰和县澄江大道(国兴新天地东南侧约100米),请体检考生准时集合,未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4、体检程序
由泰和县中医院新院区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医院相关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5、体检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听从指挥和引导员安排。体检当天
严禁考生亲友跟随、干扰体检工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
与医护人员私下接触、纠缠;考生体检后严禁返回体检医院索要体检结果,违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民政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有权决定复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泰和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2023年吉安市泰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入闱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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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凌桃 左欢
编审:张静
监制:彭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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