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9月6日,泰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向荣主持会议,副主任尹富华、施积意、黄龙、严满云、刘金平、刘建莉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志刚,县检察院检察长谢英,县纪委监委、县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县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2年县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批准了此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助推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补选廖文来为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罗小兵等同志辞去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提请刘惟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有关名单、选举办法草案。

曾向荣指出,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即,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把这次会议安排好,组织好。在会前筹备上,要分工协作。各工作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按照大会各项部署要求,做好会前筹备协调工作,做到周密细致,确保大会有序进行,万无一失;在会务布置上,要做实做细。认真组织、召开工作人员布置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努力完成这次大会的各项任务,确保大会平稳有序,圆满成功!

记者:郭紫涵

编辑:许铮

编审:李文智

监制:彭伟群



泰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9月6日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补选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6日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决定接受:

罗小兵、肖成德、曾庆武、康正文、肖如意、戴诗作辞去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以上6名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6日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4号)

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决定任命刘惟莉同志为泰和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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