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区环境面貌,规范全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根据市城管局工作要求,拟在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逐步撤除临街摆放的垃圾桶(以下简称“撤桶”),保留果壳箱。同时采取扩大收集范围、增加收集频次、定时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城区零散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整治步骤及内容
第一步:通告发布日起,选择在祥和大道、子章路、钦顺路北延段、周矩路北延段、官溪路北延段、嘉禾大道、紫瑶大道、泰鑫路、盟欧路、晓渡路、泰和大道、井冈山大道、吉泰大道、滨江路等道路沿线先期试行撤桶,仅保留果壳箱,沿线生活垃圾处置按后面的3点“注意事项”要求执行,并常态长效保持。
第二步:待时机成熟时,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全面撤桶,力争按照市城管局要求落实到位。
三、注意事项
(一)生活垃圾的处置
1.各临街商户、无物业小区及散居楼院的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装袋,由环卫保洁企业定时定点在沿线采取“喇叭提示”方式巡回收集(具体时间为:早上7:00-9:00,中午12:30-15:00,晚上18:00-20:00),市民投放垃圾时不得遗撒,不得随意丢弃,错过投放时间的待下一次规定时间内再次投放。
2.城区范围内的单位、企业、大型超市、酒店(宾馆)、有物业小区、娱乐场所、各类小型加工厂等生活垃圾量大的经营主体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自行按垃圾分类要求收集运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全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分布详见附件)。
(二)其他垃圾的处置
1.厨余垃圾: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篦净水分后放入自餐厨垃圾绿皮桶内,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进行集中收运或自行打包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内(全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分布详见附件)。
2.药品等有害垃圾:严禁药店、门诊等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3.建筑垃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三)城区主次干路设置的果壳箱:仅限于行人投放果皮纸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投入果壳箱内或堆放在果壳箱周围,绿化带内、行道树下、人行道上。
如违反上述行为,县城管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我们真诚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撤桶工作,珍惜和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
附件: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分布表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来源: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编辑:赵凌桃 左欢
编审:张静
监制:贺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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