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有这样的困扰
新生儿上户口要回户籍地
变更婚姻状况要回户籍地
打印户口本要回户籍地
好消息!
现在终于不用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往返跑了
继居民身份证申领
补领、换领实现就近办之后
泰和县公安局持续推进便民服务
不断满足群众办事新期待
2024年10月23日起
在全县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及市民之家三楼公安窗口
推行户籍业务“全县通办”
户籍业务“全县通办”是指户籍在泰和县辖区的公民办理户籍业务无需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可就近在全县15个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和市民之家三楼公安窗口提出申请办理,其中,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开通“全县通办”业务33项,市民之家三楼公安窗口开通“全县通办”业务82项。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业务可以“全县通办”吧。
市民之家三楼公安窗口户籍“全县通办”业务清单:
一、户口登记类(无《出生医学证明》及事实收养登记除外)(8项)
1.国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2.国内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3.撤销宣告死亡、失踪人员恢复户口
4.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5.退役人员在安置地(非原籍)恢复户口;
6.退役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
7.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者退兵人员恢复户口;
8.办理了《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人员落户。
二、户口注销类(4项)
1.死亡注销(含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2.赴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
3.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注销户口;
4.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
三、户口迁移类(28项)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4.夫妻投靠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5.家属随军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6.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官随迁家属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7.购房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8.学历技术职称人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9.受表彰人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0.人才引进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1.投靠亲友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2. 县内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3.异地扶贫搬迁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4.投资、经商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转任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6.持《收养登记证》收养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7.佛教、道教等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8.大中专学生录取入学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9.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0.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回原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1.大中专学生毕业未就业(含肄业)、退学、开除学籍回原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2.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
23.大中专学生升学迁出;
24.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出;
25.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取消或开除学籍迁出;
26.儿媳投靠公婆迁入(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县,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7.女婿投靠岳父母迁入(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县,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8.务工人员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四、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类(12项)
1.变更联系电话;
2.更正出生地;
3.更正籍贯;
4.变更更正文化程度;
5.变更更正婚姻状况;
6.变更更正兵役状况;
7.变更更正服务处所;
8.户成员关系调整;
9.变更更正宗教信仰;
10.变更更正职业项目;
11.城镇住址项目变更、更正;
12.变更更正其他登记项目。
五、其他户政业务事项(6项)
1.补领居民户口簿;
2.换领居民户口簿;
3.补领迁移证;
4.换领迁移证;
5.补领准迁证;
6.换领准迁证。
六、户籍证明类(系统无法查询的除外)(6项)
1.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2.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4.开具《公民身份号码重号更正证明》;
5.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6.开具其他户籍类证明。
七、查询服务类(7项)
1.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查询;
2.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
3.律师因代理起诉查询;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民事案件查询;
5.公民查询本人历史登记信息;
6.公民因寻亲访友查询;
7.重名查询。
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业务(10项)
1.居民身份证申领;
2.居民身份证换领;
3.居民身份证补领;
4.临时身份证申领;
5.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6.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7.居民身份证捡拾登记;
8.居民身份证发还;
9. 军人身份证申领;
10.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九.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1项)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
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户籍“全县通办”业务清单
一、户口登记类(无《出生医学证明》及事实收养登记除外)(2项)
1.国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2.国内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二、户口注销类(1项)
1.死亡注销(含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三、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类(12项)
1.变更联系电话;
2.更正出生地;
3.更正籍贯;
4.变更更正文化程度;
5.变更更正婚姻状况;
6.变更更正兵役状况;
7.变更更正服务处所;
8.户成员关系调整;
9.变更更正宗教信仰;
10.变更更正职业项目;
11.城镇住址项目变更、更正;
12.变更更正其他登记项目。
四、其他户政业务事项(2项)
1.补领居民户口簿;
2.换领居民户口簿;
五、户籍证明类(系统无法查询的除外)(6项)
1.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2.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4.开具《公民身份号码重号更正证明》;
5.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6.开具其他户籍类证明。
六、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业务(9项)
1.居民身份证申领;
2.居民身份证换领;
3.居民身份证补领;
4.临时身份证申领;
5.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6.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7.居民身份证捡拾登记;
8.居民身份证发还;
9. 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七.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1项)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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