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泰和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全镇将于9月30日12时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有序恢复人员流动。解除临时出行管制,在本行政村村组之间可有序恢复人员流动,但尽量不随意流动。非必要不出本行政村,因物资采购确需出本行政村的,限定2天一次,每次1人,由村(居)委会开具通行证明,外出不超过3小时,值守人员做好出行登记。非必要不出本镇辖区,对确因外出苏溪就医等特殊情况离开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由村委会开具外出证明,明确出行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加盖公章,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携证明至镇党政办加盖镇政府公章后有序前往就医地点。105国道苏溪-马市交通卡口,105国道苏溪-高陂交通卡口,雷冈、模山两村临近马市交通卡口、各村主路口交通卡口保持设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通行人员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测一扫”(查村(居)开具的通行证明、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非经查验通过,不得通行,做好人员有序流动登记。
2.有序恢复服务经营。农贸市场暂停开放,取消赶集日,禁止提篮买卖,继续强化管控。银行、商超、宾馆、理发店、药店、卫生院、村卫生所等重点场所恢复营业,其中超市营业时间为上午6:00-下午18:00,快递、外卖、烧烤店、茶室、奶茶店、夜宵店、棋牌室、麻将馆、餐馆等暂不开放。人员进入上述重点场所,需保持“2米”距离,严格人员聚集。
3.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党员干部要深入抗旱一线,了解居民饮水、稻田用水情况,调度村组水资源,挖打抗旱深井,督促指导科学抗旱,阻击高温干旱灾情,保障晚稻安全孕穗、抽穗。通过志愿者代管农田、强化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等措施,引导农户有序开展农业生产。
4.加强公共场所管理。与银行、商超、宾馆、理发店、药店、卫生院、村卫生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开放的公共场所签订责任状,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测一扫”(查村(居)开具的通行证明、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方可让人员出入;银行、商超、宾馆、理发店、药店、卫生院、村卫生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开放的公共场所必须申领好场所码,未申领的不得开放人员进入;对进入公共场所内的人员要求扫场所码,对拒不扫场所码的,不得进入公共场所;未落实“四查一戴一测一扫”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圩镇街道和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用84消毒液各开展一次日常环境消杀。
5.常态化落实核酸检测。按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特别是重点区域、风险岗位人群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一天一检”“两天一检”等措施。
6.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减少非必要流动和外出,不扎堆、不串门、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继续暂停赶集、广场舞、宗教活动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居)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7.加强来(返)人员管理。加强镇外特别是高中风险风险地区来(返)苏溪人员排查管理,来(返)苏溪人员需提前三天向村(居)或单位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来(返)苏溪人员须落实“落地检”。严防未解除封控的人员进入苏溪,对未经报备私自进入苏溪人员进行有奖举报,每核实一例奖500元,举报电话:0796-5452111。
8.做好群众健康管理。严格规范发热病人就诊管理,对发热就诊患者陪护实施核酸同检。各类乡村医生、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提前设置好的缓冲区域及时救治,同时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无核酸检测结果等为由拒诊。
苏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编辑:张雪鹭
一级审核:刘 婧
二级审核:赵凌桃
三级审核:杨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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