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机制,泰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充分发挥仲裁高效、服务、便民优势,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畅通受理渠道,实现案件“快立”。对于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备、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当场予以立案、组庭;对于申请人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仲裁机构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及时立案。
优化办案流程,实现案件“快审”。推进案件科学分类处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同时,积极开展庭前引导,确定争议要素,围绕争议要素庭审,缩短庭审时长、缩减审理时限。
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对于符合简易程序处理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仲裁机构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确保立案后15日内审结;严格执行终局裁决规定,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争议案件,一律适用终局裁决。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发挥速裁庭高效便民的优势,加强仲裁监察联动,继续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同时建立速裁工作台账,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进行精准统计、精准管理,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不断贡献人社力量。
作者:曾羽
一级审核:周顺水
二级审核:古晓鸣
三级审核:杨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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