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报2023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年报公示是各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还未报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注意啦!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年报。已登记办理歇业的经营主体也需要及时年报。年报公示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各市场主体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http://gsxt.amr.jiangxi.gov.cn/)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
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企业经营活动受限,企业信用受损。
再次提醒:
年报不收费,年报要趁早,以免后期系统拥挤给年报工作带来不便,请还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真实准确及时报送2023年度年报。逾期将依法列异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年报资产状况申报为0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未如实公示有关信息可处1万至5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咨询电话:
城区分局:0796-8638911;
禾市分局(桥头分局):0796-5212577;
马市分局:0796-8636809;
沿溪分局:0796-8639780;
万合分局:0796-8638082;
苑前分局(中龙分局):0796-8637167;
沙村分局(老营盘分局):0796-8637013;
塘洲分局:0796-8639077;
上田分局:0796-8638307;
企业信用监管股咨询电话:0796-8638367。
特此公告!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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