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谣言,处罚!

疫情又来了?

不是吧

近日

泰和县公安局灌溪派出所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某短视频平台

发布了一则疫情封控的视频

瞬间引发了1.1万条浏览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线索

民警迅速联系

县局网安大队

协查到散布虚假信息

嫌疑人欧某

并将欧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明

欧某,女,系灌溪人

当天刷到此防疫视频

为博取流量、吸引粉丝

在明知是谣言前提下

仍在网上转载

“疫情又来了”的不实言论

目前

泰和县公安局

对欧某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欧某主动承认错误

并立即删除了相关不实信息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

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一起努力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知法守法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守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

来源: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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