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政策
申请条件:泰和县户籍、已缴费且尚未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可申请年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起2011年至2024年,2025年以后可逐年申请(越早申请,个人账户累计利息越高)。
办理所需资料:①集体补助明细表;②补助方和被补助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①本人先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便民中心人社窗口申请办理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
②携带集体补助明细表至村委会(社区)盖章;
③将集体补助明细表交至乡镇便民中心(社区)人社窗口,开具社保缴费征集单;
④携带社保征集单可到泰和县市民之家税务窗口、冠朝税务分局窗口或螺溪税务分局窗口刷银行卡进行缴费。
申请标准:集体补助、资助档次标准可自主选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我省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不得代替个人缴费,只有个人已缴费的年份,才能办理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
备注:2011-2014年,农村居民共有5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为500元;城镇居民共有10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为1000元。
预期待遇: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金额全额按年度记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本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增加的养老金=(补助金额+利息)÷139(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补的多、得的多。
通过集体补助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参保人员退休后因病或意外死亡,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将依法继承,家属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目前的标准是1000元。
举例:1964年12月出生的泰和县城乡居民杨大妈,2011年至2024年均按最低档次缴费,个人缴费共计2800元,共享受政府补贴490元。不考虑利息等其他增长因素,她到手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62.5+(2800+490)÷139=186.17元。若按2011-2024年最高缴费档次办理集体补助,补助金额共3.8万元,她到手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62.5+(2800+490+38000)÷139=459.55元,比之前要增加273.38元/月,是之前的2.4倍,待遇水平大幅提升。
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只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才能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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