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赣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近日,泰和县组织对7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赔偿人,依照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集中开展非法捕捞案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向赣江投放鱼苗,养护赣江渔业资源。
7名责任赔偿人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水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他们配合运鱼车,将购买的鱼苗投入赣江。此次放流活动累计投放鳙鱼、草鱼等鱼苗608.4斤,约2000尾,总价值6000余元。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赔偿人 郭先生:今天我放了72斤鱼,通过这个增殖放流活动,我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知道赣江禁渔禁钓,号召我们对环境保护。
据了解,泰和县将持续加大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监督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现惩治非法捕捞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结合,共同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泰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肖敏庆:几个案件的行为人购买鱼苗放流赣江,一方面是要督促他们改正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意识到保护赣江水域生态的重要性。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赣江从今年开始全面禁捕,请勿在禁捕水域内开展非法捕捞,共同守护赣江水域生态。
记者:张宙晖
编辑:左欢
编审:刘子骎
监制:贺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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