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保证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举办期间相关空域安全,确保丰收节活动平稳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上述丰收节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小慢”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 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 米、飞行速度小于200 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动力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4年9月21日17时至22日12时,禁止在泰和县城区域、马市镇全域升降、放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经依法批准用于官方宣传航拍及丰收欢庆晚会无人机表演的航空器除外)。
三、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
2024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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