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当前,全县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全县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二)禁止烧荒、烧草木灰、烧田埂草、烧秸秆;
(三)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四)禁止烧纸钱、燃放烟花鞭炮;
(五)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场、村委会和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林长制“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机制,履行工作职责,严管野外火源,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有效扑救,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0796-8636682或12119
泰和县人民政府
二0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国庆假期将至
家庭用火用气用电增加
旅游也进入旺季
节日期间
景区景点、餐饮、购物、
娱乐等场所人员大量增加
加之天气复杂多变
各类安全风险增加
平安过节
这份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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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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