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建房,马市人民请看过来!

关于严禁占用耕地建房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马市镇的土地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强我镇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经发现,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对暴力抗法或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2020年7月3日之后,仍非法占用耕地顶风抢建、突击建设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五、乱占耕地当事人是公职人员的,要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拒不执行的将移交组织、纪委监委部门追责问责。


六、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通举报热线,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王智超13607965352、刘金海13307963032或07967088809)                                                   

马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马市镇人民政府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规范马市镇的土地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强我镇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对违规建房、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整治。为此,我们热切期望您的理解、参与、配合和支持。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经发现,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二、对暴力抗法或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2020年7月3日之后,仍非法占用耕地顶风抢建、突击建设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乱占耕地当事人是公职人员的,要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拒不执行的将移交组织、纪委监委部门追责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位朋友,建设美丽、幸福、和谐马市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是为子孙后代谋福,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创造马市更美好的明天。

从即日起将对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王智超13607965352、刘金海13307963032或07967088809)


马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来源:马市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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