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两处停车场部分车位招租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泰和城控集团拟将自主投资建设运营的城区两停车场部分停车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租方需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公司)、个体或自然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
二、需提交的材料
应征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我司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截图打印“信用中国”网站中关于公司信用情况;
5.计划将城区两处停车场共21个停车位(经四路停车场8个停车位,胜利路停车场13个停车位)出租用于经营自助洗车项目,并提供一份租金报价单(见附件2)。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审核或考察时需现场核对原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9日(十五个自然日)。逾期提交申报资料者或提交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公司不予受理。
2.意向单位递交纸质材料报名时,需将材料编号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公章,同时密封在封套里提交,封套封口处加盖公章。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相材料递交至泰和县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市场经营部。
4.联系电话:郭立18779681687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关于租赁用途,承租方只能经营自助洗车业务,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能经营其他项目,不得在停车场内设摊、搭设违法建筑,不得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
2.招租方按交付时租赁物的现状出租,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维修和改造工作,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建设运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设备费、水电费、维护费等)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满装修、装饰及固定设备需一并恢复原状。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用承租的场所对外进行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4.若因政策性调整用地、不可抗力、上级有关要求、管理模式调整等因素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此合同无条件终止,招租方不作任何赔偿补偿,承租方不享受政府任何赔偿补偿。
五、注意事项
1.意向单位提交的资料仅供我公司审核之用,我司对所有提交我司审核的资料均保密处理。
2.意向单位的咨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和泰和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泰和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泰和县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城区停车场车位租赁报名申请表
附件2:报价单
来源:泰和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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