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换发、补发登记
一、适用范围
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换发或遗失补发。
二、提交材料
1、泰和县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身份证等材料(验原件);
(2)单位:属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验原件);
(3)委托代办:个人委托,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单位委托,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材料;
3、提供原不动产登记发证档案资料(复印件);
4、当事人手写遗失补办(换发)申明、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原件);
5、门户网站公示结果(公示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放证书或证明
四、法定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理时限
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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