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换发、补发登记

泰和县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换发、补发登记

一、适用范围

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换发或遗失补发。

二、提交材料

1、泰和县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身份证等材料(验原件);

(2)单位:属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验原件);

(3)委托代办:个人委托,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单位委托,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材料;

3、提供原不动产登记发证档案资料(复印件);

4、当事人手写遗失补办(换发)申明、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原件);

5、门户网站公示结果(公示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放证书或证明

四、法定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理时限

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