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和县2020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府办字〔2020〕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泰和县2020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和县2020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根据2020年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围绕加快补上全面小康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和美丽宜居试点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围绕让农村“美”起来,按照“四精”理念和“连片推进、更高质量、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社会参与”的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工作思路,分类推进特色村点、标准村点和整治村点建设,实现25户以上宜居不迁并自然村全覆盖,年内完成剩余477个新农村建设村点建设。重点打造澄江上田至马市蜀口最美赣江岸线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在苏溪镇、马市镇、澄江镇、螺溪镇、冠朝镇、沙村镇、桥头镇、苑前镇等8个乡镇打造9个特色村点,力争每个乡镇建设1个以上特色村点、3个以上美丽宜居村庄、100个以上美丽宜居庭院,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三、实施步骤

(一)选点申报阶段(2020年1月-2月)。村庄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成立村民理事会,制定工作章程,概算工程量和筹集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点由村庄自主申请、乡镇沿线连片申报、县初选把关确定后统一报省、市新村办。

(二)筹备培训阶段(2020年3月)。召开多种形式的户主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分级分层组织新农村建设学习培训。按照“顺应自然、彰显人文、突出宜居”的理念,3月底前完成所有村点村庄建设和发展规划、工程初步预算,精心设计基础设施和建筑小品施工图,有山显山、有水露水,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坚决杜绝不搞设计、不做预算,随意变更设计、随意施工等行为。各村点要把“清、净、整洁”整治活动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先导工程,拆除残垣断壁及破旧栏厕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5月-8月)。5月底前,各村点在规划预算的基础上完成建设项目招投标。各乡镇场要加大工匠培训力度,聘请有资质的工匠队伍,合理利用村点地形地貌,精致建设村庄道路、沟渠、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精心打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6月份进行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资金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等情况。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厕、改水工程,6-8月完成村内巷道及进村主干道工程建设,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人畜分离,推广沼气,普及有线电视、电话等;8月底开展第二次督查,主要督查“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平台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情况。

(四)完善成型阶段(2020年9月-10月)。建设宣传长廊、探索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将新农村点打造成党建、文化、文明实践、教育、卫生、体育、计生、商贸和治安等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庄道路、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设施管护维修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等“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各村点初步成型。10月份,县新村办组织人员对新农村建设村点进行第三次督查和初验,主要核查各新农村建设点的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五)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月-12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照年初工作方案,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在新农村点标志牌上公示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做好扫尾自评工作。11月份,迎接省、市新村办进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评估验收检查;12月份,县新村办对全年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三、工作重点

(一)统筹抓好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民建房管控。一是完善建设规划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修编完善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建设,建一片成一片。着力完善各村点村庄建设规划,对村庄土地利用、院落布局、建筑风貌、环境美化、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制定详细规划,进行精品设计。按照“一村一对策、一村一规划、一村一标准”的要求,从“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两方面,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规划既要注重面上的整体规划,又要注重细节的处理,既大气做全域规划、整村规划,又关注村点内一路一墙、一砖一瓦、一树一林、一溪一塘等细节,真正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效果。二是坚守庐陵风格元素。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与庐陵建筑风格、客家民居风格或少数民族建筑风格相传承,延续传统民居独特的元素,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功能,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要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留住绿色风貌和原始生态,保护延续农村青山环抱、绿水围绕、田园风光、庐陵人家的大生态、大景观。三是严格农民建房管控。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规定,引导村民尽量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建房,多拆旧建新。住宅一般不超过三层。鼓励乡镇大胆探索农户土坯房、破烂房拆除后宅基地的流转、退出办法。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八不八多”、“六个不搞”理念和农民建房“八个禁止”的执行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农民不按规划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或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等违法违章建房现象。

(二)持续抓好村庄整治建设。坚持“连点成片、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不动摇,推动村庄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突出户用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等重点,连片推进477个自然村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整治建设,有条件和需求的地方,因村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开展村组分类整治。分类推进特色村点、标准村点和整治村点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梯次创建的原则,加快村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一是开展村庄整治。清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池塘四周、村内村旁水沟管道的污泥,确保沟道排污畅通;清理房前屋后、村庄内外的生产生活垃圾,并集中分类处理。清理村里残垣断壁、破栏舍、旱厕所和道路上的违章建筑。二是抓好“七改三网”。改厕,坚持群众自主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坚决拆除旱厕,引导农户普及方便卫生的三格式。改水,以集中供水方式为主,采用地下水和引山泉水为辅,其水源水量及水质应符合标准,确保饮水安全。改路,坚持乡村道路的技术标准,合理放置排水排污涵管,严禁盲目追求铺宽、铺厚、铺满,防止村内场地过度硬化。生态村、旅游村、文化古村等路面硬化要尽量做到与自然相和谐。改房,凡农民新建房屋要使用推荐户型,要突出“青砖黛瓦(红瓦)马头墙、飞檐翘角坡屋顶”的庐陵元素或客家、少数民族风格,做到一村一景,一个片区外观色彩基本协调一致。附属建筑也要有规划体现协调。广泛发动群众自主投资,通过更换屋顶、安全加固等,对宜居旧房进行改造,禁止在村点建设资金中列支旧房改造资金。改沟,统筹整修村庄排水排污系统,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水环境。改塘,整治村庄池塘和村边溪水河道,进行生态护岸,杜绝水泥浇筑和水泥补缝。改环境,要拆除破旧危房、土坯房,改观砖混房屋外墙,做到整洁美观,农户室内室外整洁卫生,农具堆放有序,柴草堆放归位,生活器具整洁整齐。同时,治理养殖场、加工厂等产业的污染;整修庭院、菜园、路边、田边篱笆;杜绝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三网”,普及电力、有线电视和电信网络。同时,引导有条件农户建沼气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宽带网。三是坚持“三建”。建产业基地,要紧紧围绕井冈蜜柚、绿色水稻、有机蔬菜、有机茶叶、特色竹木、特色药材六大富民产业和泰和乌鸡、肉牛生猪等传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力争每个建设村点培养3-5名专业大户和能人,60%以上的新农村建设点形成或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建养殖小区,要实行人畜分离,将村庄内的牛栏、猪舍、鸡棚等搬离村庄中心,杜绝禽畜任意放养,保持村庄卫生,因地制宜建立集中养殖区,确保100%农户改栏。建宣传长廊,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或农户旧房墙壁建设宣传长廊,宣传内容要涵盖新农村建设规划、村情简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理事会职责、村规民约、垃圾分类方法、处理流程、保洁员职责、卫生评比、方针政策和要事告知等内容。同时,要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在村民休闲活动场所设置廉政文化石、廉政路牌等廉政文化景观。

(三)实施美丽乡村特色提升工程。按照“八带头”要求和“五全”标准,积极开展创建一批以“田园乡村、文化古村、现代宜居乡村”为主要内容的“四级联创”活动,坚决杜绝“粗糙工程”“形象工程”。重点推进澄江上田村至马市蜀口村最美赣江岸线美丽示范线建设工程,打造成“四带合一”(特色风貌带、清净整洁带、精细秀美带、产业富民带)的美丽乡村综合示范带。选取有基础条件、有文化特色、能可持续发展的村点,通过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四精”建设,着力打造苏溪镇陂下背村、马市镇良口村、沙村镇绵溪村二期、澄江镇新池严家、澄江镇黄冈村、螺溪镇爵誉村、冠朝镇冠朝村、苑前镇黄坊村、桥头镇小山元洲村等9个特色村点,所有村点达到“四美”标准,即:科学规划布局美、村貌悦目特色美、村强民富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纵深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创建活动,力争每个乡镇建设1个以上特色村点、3个以上美丽宜居村庄、100个以上美丽宜居庭院,争创美丽宜居示范县。

(四)深入推进“五定包干”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四个不到位”突出问题,即:部分地方领导不到位、管护资金不到位、信息平台搭建不到位、长效管护制度模式不到位,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码上通”,建立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信息平台,让基层干部群众深度参与管理和监督。多渠道筹措长效管护资金,按每个行政村不低于5万元标准及时足额筹措管护经费,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提供坚强保障。建立长效管护奖补激励机制,实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分档拨付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主体是乡镇,各乡镇场要巩固完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高位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建设点均要安排1名副科级领导和1-2名干部,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各乡镇场主要领导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资金落实和督查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县、乡、村三级采取层层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力度,提高参与和带领群众开展“七改三网”的操作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省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要求,每个村点建设资金为30万元。要确保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其中:每个省级村点县级配套资金为9万元,县级自建村点每个村点县级财政全额安排建设资金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在第二季度内到位。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县发改、财政、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电、扶贫、文广新旅、卫健、住建、民政等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点上相关项目打包,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尽可能多地衔接涉农资金投入村点建设。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先补、多建多补、不建不补、“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措施,充分撬动群众投入,引导激励农民加大资金投入;大力争取在外工作的知名人士捐资,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起到“一带二或一带三”的撬动作用。要严格资金使用,县新农办和各乡镇场要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在资金拨付上,严格实行县级拨付制和乡级报账制。建设点每完成一项工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程序拨付资金。尤其在请拨资金时,必须按要求完成各个项目建设工作,方可拨付项目相应比例的资金。各乡镇场要确保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注重施工监管。落实“四精”理念,坚决防止出现“粗糙工程”。严把施工标准。各乡(镇、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标对表”重点完善村点“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质量。村点建设过程中,多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等本土材料,尽量不用不锈钢材、水泥砖等档次低、质量差的材料,尽量减少墙面整板图画空间,防止粗制滥造、简单复制、缺少特色的现象发生。注重工匠工艺。为确保达到“四精”效果,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广“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做法,注重工匠精神,避免出现无资质、无专业技术力量、无新农村建设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承建村点建设。

(四)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实行县领导挂乡镇、县直单位帮扶指导制度,原则上每个帮扶单位帮扶资金不低于5万元,并为所帮扶村点办1-2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通力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配套和实施工作,形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乡镇坚持每周在微信群里报进度,县新农办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定期督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督查考核机制。县新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查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升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对工作进度较快、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工作不到位、建设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特别要及时纠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政府包办搞形式主义、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

五、资金拨付管理

(一)资金补助标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市新农村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全县477个新农村建设点按每个村点30万元的标准予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见附件1)。二是集成项目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集成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到新农村建设中。根据省新村办文件规定,这些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渠道和管理方式不变,不按村点个数平均分配,符合条件的村点可多安排,不符合条件的村点也可不安排。各乡镇要引导村点创造条件,积极与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多衔接涉农项目资金,不断扩充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内容。三是其它资金。以新农村建设点的村民投资投劳为主,部门单位帮扶、个人捐赠、企业赞助及乡镇、村集体支持等其它投入构成。各乡镇场、村组理事会要积极组织农户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动员在外成功人士、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各帮扶单位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全县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方面尽力帮扶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资金使用途径。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以及农户改厕改房改水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所有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等“负面清单”事项。

(三)资金分配公示。各地要根据《泰和县2020年新农村建设村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表》分配的村点名额和相应的资金额度,及时将《资金到账通知单》(见附件2)发放到各村点,并即刻向本村村民张榜公示,以鼓励发动群众尽快开展新农村建设。《资金到账通知单》待村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留存本村以备检查,一份由乡镇统一收集在6月15日前交至县新村办存档。

(四)资金拨付管理。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各乡镇场要在农经站设立新农村建设专账(不能与其他资金混在一起),便于及时将县财政拨付的资金转拨到各村点。各村点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根据新农村项目建设步骤、进度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序时拨付,拨付程序参照上年执行:

第一批:对成立了理事会,完成了村庄规划,完成了招投标,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农户投资投劳机制,并先行实施了“三清三改”等工作的新农村建设点,由乡镇场、村点于6月底前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第一阶段督查后,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新农村点,安排30%补助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对没有实质性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村点,将延缓拨付。

第二批:对基本完成了“七改”: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等工作的新农村建设点,由乡镇场、村点于8月底前提出申请,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第二阶段督查,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新农村点,再拨付50%的补助资金;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点,待任务完成后再下拨第二批补助资金。

第三批:11月底前,新农村建设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且达到了项目建设要求的,由村点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场初检合格后报县新村办,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份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且经过第三方审计的村点下拨剩余的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村点限期在次年3月份以前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再补拨,如仍整改不到位,则不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五)资金监督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和《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7〕34号)要求,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见附件3)。项目实施结束,省、市、县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各地要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

附件:1.泰和县2020年新农村建设村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表

2.资金到账通知单

3.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4.泰和县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报账请款单

5.泰和县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支出表

6.泰和县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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