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泰和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水产站联合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
开展整治赣江流域非法电捕鱼专项行动,
沿江巡查收缴电捕鱼设备,
进村入户宣传渔业法。

赣江由南向北流经泰和县域59.1公里,近一个星期以来,泰和县农业执法大队每天派出执法人员在赣江巡查,对停靠赣江边的的每一条船只都进行搜查,发现电捕鱼设备一律收缴销毁,并对船主进行处罚教育。9月10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拍摄,在上午的巡查中,发现两条渔船内暗藏电鱼升压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销毁。发现有电捕鱼的可疑船只,上岸来到船主家中搜查电鱼设备进行销毁。上午执法人员顺流而下,一直搜寻到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的大坝下。拦河坝建成后,坝区蓄水深,鱼也较多。为防止电鱼行为,石虎塘航电枢纽公司也开展了常态化的巡查。

由于拦河坝的下游水浅不适合行船,下午,渔政执法人员开车、步行,继续沿着赣江两岸巡查。在沿溪镇螺江村水域发现这里停靠的三条渔船上,每条船上都有4个大容量的蓄电池用来电鱼。执法人员全部予以收缴,并对船主进行了处罚教育。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共收缴违法电鱼设备10多套,通过对非法电鱼人的处罚教育和入户宣传,起到了较好地整治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对非法电捕鱼者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图/文:康序今,视频制作:赵凌桃)
总编辑:樊军
审核:杨汉廷 赵凌桃
编辑:林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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